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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人,请用“文明”让共享单车“骑”得更远!

信息来源: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1-10-25 16:26 | 字号:       | 分享:

随扫随骑,随骑随走

随着共享单车模式日益普及

江陵市民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

在江陵城区发现

大多共享单车都是有序停放

只有极少数车辆

没有停在指定区域

被随意丢放在路边或机动车道上

从共享单车进驻江陵以来

一直都很受市民的欢迎

也给市民出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

相比于日常开车或者乘坐公交车出行

骑单车可以说是最绿色环保的了

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

坚持低碳出行的方式

方便群众出行的交通工具

有没有被破坏的情况发生

平时又是如何维护的呢?

据江陵县靓骑出行城市经理李昌伟介绍

车辆被破坏和偷盗情况也有发生

二维码和坐垫被烫坏和划破

这也导致很多用户无法正常使用

他们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时监控的模式

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及时修理维护

给用户安全的骑行体验

随意损坏共享单车、独享便利

不仅损害市民和企业权益

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已经违法了你可能还不知道

律师说

破坏单车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共享单车属于运营者所有,如果随意破坏,导致他人无法使用,不管是涂画还是撕毁二维码,不管二维码的价值如何,已经构成对运营商财产权的侵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其情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如果故意损坏共享单车价值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损害者纯粹是无事生非,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些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方便使用,以上锁、藏匿等方式将单车据为己有,可能构成侵占或盗窃。一是使用者用完之后不予归还,此时使用者是基于合法前提而占有共享单车,符合侵占的构成要件,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法里的侵占罪。二是没有使用,只是在路边偶然看到或者别有用心策划拿走,把锁撬开带回家或藏在不容易被公众发现的“私密处”,这就可能涉嫌盗窃,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共享单车不仅是方便出行的工具

更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

骑车事小  安全事大

希望大家在享受共享单车便利的同时

遵守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骑行、文明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