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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江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2 09:13 | 字号:       | 分享:

8月10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中平率检查组来江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县领导李先刚、汪新华、张瑜、张海涛、韩凯参加检查。

罗中平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资市镇玉古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熊河镇两湖垸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情况、非法码头整治情况、颜家台泵站河湖生态用水补水情况、长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要求,学法要再升温,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

用法要再显质效,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善于借鉴优秀的、典型的、鲜活的案例,用好法律,彰显成果。

执法要再对标,要多研究、多思考,多措并举推进执法能力提升。要准确把握乡村发展规律,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要突出特色优势推进乡村振兴,总结和推广“三个合作社”创新做法和经验,培育龙头企业和可持续发展的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要在共同缔造中促进乡村振兴,提升群众参与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先刚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就下阶段重点工作,李先刚表示,江陵县将坚持思想认识再提高,切实将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江陵落地生根。

坚持体制机制再创新,建立统一谋划和统一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综合保护机制,建立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执法机制,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工作措施再加强,加强自查整改,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确保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江陵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