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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应急响应

信息来源: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0-07-07 09:45 | 字号:       | 分享:

江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江北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县江河水位急剧攀升,截至7月6日16时,长江沙市站水位41.61米,距设防水位0.39米;四湖西干渠水位30.75米,超设防水位0.25米;曾大河水位30.46米,超设防水位0.46米;五岔河水位29.39米,超设防水位0.39米;渡佛寺渠水位29.40米,超设防水位0.20米。根据气象预测,我县后续仍有强降雨发生,中小河流水位将持续上涨,防汛救灾形势严峻。

根据目前全县汛情灾情,符合《江陵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聂良平同意,县防指决定于7月6日18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IV级提升至Ⅲ级。防汛应急Ⅲ级响应启动后,一是县防指各指挥长要到联系乡镇(管理区)和防守责任段面督办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各乡镇(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巡堤查险、防汛救灾等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防汛救灾情况,主动对接落实工作任务,为防汛救灾排忧解难。

各地各单位进一步严守防汛救灾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工作岗位责任,扎实开展巡堤查险,及时处置险情隐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7月6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