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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我县全面启动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禁渔执法工作。
据介绍,自1日起,长江江陵段正式进入为期10年的禁渔期。禁捕期间,将依法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规垂钓,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禁止长江鱼的交易和经营。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