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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信息来源: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2-01-24 19:17 | 字号:       | 分享: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

明确目标任务。到2025年,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全县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及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细化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全面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三是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行政审批、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五是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硬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二是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法治教育。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督察、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建立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强化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二是强化组织实施。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三是加强考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对“八五”普法规划所列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