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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残联出台《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江陵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1-04-21 17:14 | 字号:       | 分享:

为深化基层残联改革,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一支稳定、实干、高效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队伍,更好高质量服务全县残疾人。4月1日,江陵县残联出台了《江陵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全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考核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原则、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运用,县残联及各乡镇(管理区)残联具体就专职委员参加学习培训、熟悉辖区内残疾人、完成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开展考核。日常考核由各乡镇(管理区)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残联备案;年终考核由县残联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基本称职的,每季度分别发放日常考核工作补贴1000元、500元;不称职的,不发放日常考核工作补贴。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分别一次性发放年终考核工作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0元。工作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残联发放,资金直达专职委员个人账户。

下一步,县残联将继续围绕高质量服务残疾人,抓好《办法》落地落实,认真倾听残疾人呼声,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