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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 江陵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0-03-16 12:22 | 字号:       | 分享: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15号)要求,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和疫苗接种必要性,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3月16日起逐步恢复我县的预防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种地点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市民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接种(详见疫情防控期间江陵县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的接种门诊名单)。不要跨地到接种量大的门诊接种,以免造成人员拥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接种

1.曾感染过新冠病毒肺炎的;

2.近14天内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

3.受种者或家庭成员14天内有发热咳嗽症状的;

4.接种当天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5.经门诊预检体温检测超过37.3℃的。

三、 实施预约接种

接种前要先与辖区内接种单位联系,预约接种时间,分时段错峰接种。

四、家长陪同要求

1.一名儿童只能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成人接种不允许陪同。预约成功后,受种者或陪同者凭湖北省电子健康卡绿色码,无健康码的对象凭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到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2.进入预防接种门诊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婴幼儿可以考虑用口罩覆盖在口鼻处,拒不佩戴口罩者,预防接种门诊可取消当日接种预约;

3.所有进入预防接种门诊人员均要主动报告个人相关信息和健康状况,任何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进接种门诊时按要求保持1米距离排队测体温,接种疫苗后要留观30分钟,期间尽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

 

江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