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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标题 反映江陵县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盗用员工证件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0-12-11
来信人 夏元
内容 我曾在江陵县郝穴镇湖北省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班,2017年离职,近期发现,该公司一直在使用我的建筑监理员资格证进行办公,导致我现在无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监督一体化平台录入我的证件信息,与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停止使用我的建筑监理员资格证,被拒,望协调公司停止盗用我的证件信息。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12-11
答复部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夏*,男, 33岁,身份证:42102419*****35,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熊河镇两桥村五组。 2、诉求人曾在郝穴镇湖北省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班,2017年离职,该公司一直在使用当事人建筑监理员资格证进行办公,导致诉求人无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证件信息。诉求人与湖北轩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未办理手续,仅做了工资结算。 3、我局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后,公司表示当时夏*主动离职,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故一直在使用当事人监理员资格证。目前经沟通协调,公司已将诉求人监理资格证在平台取下,诉求人可以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证件信息,并表示非常满意,此事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