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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标题 江陵县郝穴镇新园社区一居民望协调建房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0-01-03
来信人 代堂俊
内容 我是江陵县郝穴镇新园社区4组居民,有宅基地,因长期在外务工,一直未修建房屋,2019年初向镇里申请建房,一直未得到回应,望协调建房。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部门 郝穴镇
答复内容 您于2019年初申请建房一直未得到回应,一是您所在的新园社区四组于2017年自行规划的一个生活小区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复。二是江陵城区依据(江陵政规(2015)3号文件),城市规划区由过去控建转为全面禁建。三是依据《江陵县郝穴镇荆大颜村美丽乡村规划》,可本人向新园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在纳入规划区域(大兴小区或颜闸小区)统一建房,集中居住。因此,您现提出要求在新园四组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应不予支持。